法規名稱: 南投縣政府電腦教室收費暨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5月03日

條文關聯

  電腦教室內應一律使用合法之軟體,嚴格禁止使用非法軟體或作非法之
  下載及重製,如因而違反法令規定,由借用單位負責。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