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廣播電臺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2月25日

條文關聯

  本臺設臺務會議,由臺長召集並為主席,每月舉行一次,必要時得召開
  臨時會議,以下列人員組成之:
  一、臺長。
  二、副臺長。
  三、組長。
  四、主任。
  五、會計員。
  六、人事管理員。
  前項會議,必要時得由臺長邀請或指定有關人員列席或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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