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72年02月11日

條文關聯

  大隊置大隊長、副大隊長、警務員、督練員、總務員,中隊置中隊長、
  警務員、辦事員,分隊置分隊長,小隊置小隊長及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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