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縣市庫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2月01日

條文關聯

  無固定地點之機關,除依第六條至第八條之規定辦理外,其現金、票據
  、證券之出納、保管、移轉及其他財物之保管事務,應報經縣市政府核
  准後,自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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