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分行置經理一人、副理一人至二人、襄理一人至四人;二等分行置 經理一人、副理一人至二人、襄理一人至三人;三等分行置經理一人、 副理一人、襄理一人至二人;海外代表人辦事處置主任一人、副主任一 人,其餘人員均在總員額內調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