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礦場安全法臺灣省地下金屬、非金屬礦場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1年12月08日

條文關聯

  礦場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各作業場所之支撐情形,發現斷折或有崩
  塌之虞時,應即採取適當措施。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