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

條文關聯

當事人分擔訴訟費用者,法院為確定費用額之裁判時,除前條第二項情形
外,應視為各當事人應負擔之費用,已就相等之額抵銷,而確定其一造應
賠償他造之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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