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離島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4月24日

條文關聯

  本條例第二條稱隔離及島嶼者,其定義如下:
  一、隔離:指與臺灣本島無橋樑或海底隧道等陸路交通之連結。
  二、島嶼:指天然形成,在自然狀況下四面環水,最高潮時仍露出水面
      之陸地。但不包括離岸沙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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