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法人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4月27日

條文關聯

  行政法人所舉借之債務,以具自償性質者為限,並先送監督機關核定。
  預算執行結果,如有不能自償之虞時,應即檢討提出改善措施,報請監
  督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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