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50
人,瀏覽人次:
82558997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政黨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2月6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九條(政黨解散或廢止備案後,由主管機關公告)
政黨解散或經廢止備案後,應由主管機關公告;完成法人登記之政黨,應 囑託法院為解散之登記。
相關令函
(81)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