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祭祀公業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2月12日

條文關聯

  管理人、派下員或利害關係人對祭祀公業申報、祭祀公業法人登記、變
  更及備查之事項或土地登記事項,有異議者,除依本條例規定之程序辦
  理外,得逕向法院起訴。
〔立法理由〕
  祭祀公業向主管關機申報登記或經主管機關備查之事項已經公告周知,
  為保障利害關係人之權益,爰規定管理人、派下員或利害關係人對祭祀
  公業申報、祭祀公業法人登記、變更及備查之事項或土地登記事項,有
  異議者除依本條例規定之程序辦理外,得逕向法院起訴。
相關令函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