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土地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

條文關聯

前條之登記尚未完畢前,登記機關接獲法院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
登記之囑託時,應即改辦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並通知登記
聲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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