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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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立體測圖
  立體測圖以採用三等以上立體測圖儀施測為原則。

  底片內方位安置,須檢查底片有無伸縮,按伸縮情形計算像主距,並在
  底片盤上嚴密對正框標安置之。

  底片相對方位改正,可藉二投影器之旋轉,消除投影面上之縱視差或利
  用空中三角計算所得之像片方位值,直接在投影器上安置之。

  模型絕對方位改正,以採用計算法為原則。

  立體測圖時,應就儀器運動範圍內,選用最大之模型比例尺。

  立體測圖,以先測繪地物,後測繪等高線為原則。

  立體測圖完成之稿圖,應加深描繪清楚。並自行檢查無誤後,在圖紙左
  下方簽名,註明立測年月日。

  立體測圖,除須隨時注意作業人員作業程序、工作方法、儀器操作及保
  養情況外,並對立測稿圖作一通盤之檢查,其檢查重點如左:
  一、模型上縱視差須消除完善,控制點對點須正確。
  二、所繪地物位置應正確,取捨應符合用圖要求。
  三、所繪等高線應與控制點高程相合,等高線移位差不得超過等高線間
      隔三分之一(坡度十五度以下之平地緩坡地)至二分之一(坡度十
      五度以上之山地)。
  四、相鄰稿圖接邊應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