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投資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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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估價指運用買賣實例比較法、收益資本化法及成本法等估價方法,
以評估勘估標的在不同投資條件下之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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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估價之步驟如左:
一、確認投資標的及其投資目的。
二、分析法令管制、文化特性、投資者偏好、道德規範、自有資金額度
、產業平均報酬率、投資者冒風險之意願與能力及可供投資選擇之
幅度等。
三、預測未來收支情形共編列現金流量表。
四、評估投資案之預期報酬率及風險。
五、擬定投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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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所稱投資目的係在追求最大利益,其表現方式如左:
一、年收益。
二、資本增值。
三、因獎勵產生之利益。
四、非直接以金錢表現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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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益因估算基準不同,其表現方式如左:
一、總收益。
二、有效總收益。
三、總資金淨收益:指有效總收益減總成本,但總成本不包括貸款分期
償還額。
四、自有資金收益:指總資金淨收益減貸款分期償還額。
五、稅後收益:指自有資金收益減營利事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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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增值因估算基準不同,其表現方式如左:
一、總本增值:指預期售價減購入成本。
二、淨資本增值:指總資本增值減出售費用。
三、稅前淨資本增值:指淨資本增估加貸款額減貸款分期償還額減貸款
未償付額。
四、稅後淨資本增值:指稅前淨資本增值減應繳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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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投資風險主要為業務、財務、通貨膨脹及流通性之風險,各類風險
之大小,皆影投資人要求報酬率之高低,從事土地投資估價時,應詳加
分析風險和要求報酬率之對等關係。
前項所稱業務風險、財務風險、通貸膨脹風險及流通性風險之定義如左
:
一、業務風險:指投資者在於產銷過程中之風險,即營業收入或銷貨成
本變動而影響利潤大小之風險。
二、財務風險:指投資者在財務規劃上之風險。
三、通貨膨脹風險:指投資者承受通貨膨脹所帶來實質報酬變動之風險
。
四、流通性風險:指投資者對投資標的變現能力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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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估價係應用估價數學之六項基本公式為基礎,說明不動產值在時間
序列上之變動關係。其計算公式如左:
一、 複利終值率=(1+年利率)期間
1
二、複利現值率=──────────────────────
(1+年利率)期間
(1+年利率)期間-1
三、複利年金終值率=─────────────────────
年利率
年利率
四、償債基金率=───────────────────────
(1+年利率)期間-1
1
1-─────────
(1+年利率)期間
五、複利年金現值率=─────────────────────
年利率
年利率
六、本利定額分年償還率=───────────────────
1
1-─────────────────
(1+年利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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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預期報酬率或風險之方法如左:
一、比率分析法:計算左列各項病率與估價當期產業平均值或過去數值
進行比較分析,並作投資可行性之評估。其各項比率如左:
1.負債比率,指負責總額與資產總額之比。
2.涵蓋比,指總資金淨收益與貸款分期還額之比值。
3.本益衡點,指經營費用加貸款分期償還額之和與有效總收益之比值
。
4.總資產周轉率,指有效總收益與資產總額之比值。
5.經營費用率,指經營費用與有效總收益之比值。
6.最高貸款率,指總資金淨收益除以期望涵蓋比後再與本利定額分年
償還率之比值。
二、經驗法:(本法未考慮時間因素)
1.還本期間法,指單求支出於第幾年期可被收益完全抵銷,致本益平
衡,但不考慮還本後之現金流量。
2.投資報酬率法,指將投資案全期之現金流量納入考慮,先求算全額
之收支差額(即利潤),再以該利潤除以投資年期,以求得年平均
利潤,最後以年平均利潤之半數除以資本額即得。
三、折現現金流量法:
1.淨現值法,指將某投資案未來之收支以要求報酬率逐期折算為現值
後,加總之。其計算公式為:
n ATCF ATER
NPVt=Σ ──── + ──── ─E
t=1 (1+k)t (1+k)n
NPVt 為自有資金淨現值
ATCF 為自有資金稅後收益
ATER 為自有資金稅後淨值資本增值
n 為年期
k 為要求報酬率
E 為自有資金
淨現值可正可負,必須大於或等於零始可投資,否則放棄投資。
2.內在報酬還原率法,指計算當淨現值等於零時之報酬率,亦即折現
之總投資收益,等於折現之總投資支出。本法之求算需多次嘗試,
直到淨現值介於正負之間後,利用插入法,求得近似之報酬率。其
計算公式為:
n ATCFt ATERn
NPVt=Σ ───── + ───── ─E=0
t=1 (1+r)t (1+r)n
若報酬率r 大於要求報酬率k ,則可投資,否則放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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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投資建議之精準度,需重複前條之步驟,進行敏感或模擬分析。
其定義如左:
一、敏感度分析,指探討不同變數對投資報酬之影強度。其作法係選擇
某一幅度之變動,在質變數值固不變之條作不,觀察投資報酬率之
增減情形,作為投資人之參考。
二、模擬分析,指將變數之可能數值和其發生之或然率合併考慮。其進
行步驟如左:
1.可控制變數值之確立。
2.預測不可控變數之一組數值和其各別之發生或然率。
3.隨機抽選不可控變數後與可控變數搭配成組。
4.計算該組之內在報酬還原率或淨現值。
5.重複3.4.歲驟至壹百組以上,以產生相當數目之內在報酬還原率或
淨現值之概率分布,以觀察該拚資案之可能報酬率之分布情形作為
投資人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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