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決定價格
土地估價師價後,應按左列程逐項加以檢查、修正,並決定其價格。 一、資料之選擇、檢討與用是否適當? 二、有無遵循土地估價之基本原則? 三、一般性因素之分析及區域因素分析,個別因素分析是否適當? 四、所運用之估價方法是否切合估價標的之類別、性質及估價目的與用 途。 五、不動產價格調整修正是否完全確實及合理。
土地估價師運用三種基本估價方法,各選擇至少三件實例,推算出試算 價格,經檢查修正其試算價格後,決定勘估標的價格。
土地估價師決定勘估標的價格後,應製作估價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