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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9日
條文關聯
無格式複製
第一百零二條
通風量建築物供各種用途使用之空間,設置機械通風設備時,通風量不得 小於左表規定: (表格內容請參閱附件)
附件-機械通風設備通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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