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9日

條文關聯

每一裝有自動警報逆止閥之自動撒水系統,應與左列規定,配置查驗管:
一、管徑不得小於二十五公厘。
二、出口端配裝平滑而防銹之噴水口,其放水量應與本編第五十九條規定
    相符。
三、查驗管應接裝在建築物最高層或最遠支管之末端。
四、查驗管控制閥距離地板面之高度,不得大於二.一公尺。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