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入出國許可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4月28日

條文關聯

  入出國許可證件,以一人一證為限。但情形特殊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
  在此限。
  入出國許可證件逾期者,應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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