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使用電池以外之外部電源者,有確保電源正常供給之 措施。 前項電源和分電盤間之配線,不得設置插座或開關,並符合屋內配線裝 置規則規定。
一、第一項明定警報器如使用外部電源時,有確保外部電源於停電時, 亦能正常動作之措施。 二、為確保使用外部電源警報器之功能,參酌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 置標準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第二項明定配線符合屋內配線裝置規 則及不得設置插座及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