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領事關係公約
時間: 中華民國061年03月07日

條文關聯

  一、接受國應便利派遣國依接受國法律規章在其境內置備領館所需之館
      舍,或協助領館以其地方獲得房舍。
  二、接受國遇必要時,並應協助領館為其人員獲得適當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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