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時間: 中華民國071年12月10日

條文關聯

  一、低潮高地是在低潮時四面環水並高於水面但在高潮時沒入水中的自
      然形成的陸地。如果低潮高地全部或一部與大陸或島嶼的距離不超
      過領海的寬度,該高地的低潮線可作為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
  二、如果低潮高地全部與大陸或島嶼的距離超過領海的寬度,則該高地
      沒有其自己的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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