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份的任何規定並不限制沿海國的權利或國際組織的職權,對捕捉海 洋哺乳動物執行較本部份規定更為嚴格的禁止、限制或管制。各國應進 行合作,以期養護海洋哺乳動物,在有關鯨目動物方面,尤應通過適當 的國際組織,致力於這種動物的養護、管理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