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機關依本法第八條及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將條約案於生效後報請行 政院轉呈總統公布時,應同時提報條約生效日期。
明定主辦機關將條約案報請行政院轉呈總統公布時,應同時提報條約之生 效日期,又條約之生效日期應依條約規定之實際生效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