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5月05日

條文關聯

  軍官服役限齡如左:
  一、尉官五十歲。
  二、校官五十八歲。
  三、少將六十歲。
  四、中將六十五歲。
  五、上將七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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