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之待遇,依本條例之規定。
一、國防法第十六條規定:「現役軍人之地位,應受尊重;其待遇、保 險、撫卹、福利、獎懲及其他權利,以法律定之。」 二、為保障現役軍人合理之待遇及權益,並使軍人之待遇法制化,爰制 定本條例,以為軍人待遇支給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