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軍人待遇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1月16日

條文關聯

  現役軍人之待遇,發至退伍、解除召集、停役、免役、禁役或除役人事
  命令生效之前一日止。
〔立法理由〕
  現役軍人退伍、解除召集、停役、免役、禁役或除役,其現役待遇發給
  之終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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