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促進社區大學之健全發展,得定期對社區大 學進行評鑑。 社區大學之評鑑,應考量下列要項: 一、增進人民現代公民素養及公共事務參與能力之課程實踐與教學成效。 二、協助推動地方與社區永續發展及培育地方人才之成效。 三、經費規劃及執行成效。 四、其他社區大學發展事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