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4月25日

條文關聯

港澳學生有違反就業服務法之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學校或相關主管機關應
即依規定處理。
學校未依前項規定處理者,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視情形調整其相關招
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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