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碩博士論文計畫獎助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2月27日

所有條文

一、目的︰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兩性平等教育學術研究,提高兩性平
    等教育之學術水準,特訂定本要點。(網站查詢:http://www.edu.
    tw/displ/index.htm)

二、依據︰
    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實施方案。

三、獎助對象︰
    凡公私立大學院校相關研究所之碩博士研究生(已申請其他經費補助
    者,不得提出申請)。

四、獎助範圍︰
    本要點獎助研究範圍以兩性平等教育相關主題研究為主。

五、獎助名額與金額︰
  (一)博士班︰每年獎助二名為原則,每名獎助新臺幣伍萬元整。
  (二)碩士班︰每年獎助五名為原則,每名獎助新臺幣參萬元整。

六、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應於每年十月底前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應備妥相關申請資料提出申請,資料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
        理。申請人申請補助應檢具資料如下:
        1.申請書乙份。
        2.研究論文計畫書四份。

七、審查程序︰
    本部就申請資料提請研究發展與評估小組推薦專家學者就研究論文計
    畫書進行審查,按審查標準評分並排序等第,再由研究發展與評估小
    組複審會議決定獎助名單。

八、獎助程序及規定︰
  (一)申請案於審查通過後,撥付半數金額,餘額俟論文完成(論文內
        頁應註有本部獎助字樣),連同摘要抽印本,各檢送本部二冊存
        查,且提出口試通過證明再行發給。
  (二)受獎者必須於申請次年十二月底前完成論文口試。如有特殊情況
        ,得獎人應於時限屆滿前六十天向本部申請延期,以一次為限,
        至多延長十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