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專科以上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6日

條文關聯

前條第一項第三款代辦費之收費項目如下:
一、伙食費。
二、書籍費。
三、平安保險費。
四、外籍生及僑生全民健康保險費。
五、其他代辦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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