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民、外國學生、僑生及港澳學生修畢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定之師 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中華民國國民依本法 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者,得依證明書或證明所載 之類科別,報名參加本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