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3月25日

條文關聯

本考試類科、應試科目及其命題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於本考試舉行六個
月前公告之。
考試題型除國語文能力測驗為選擇題及作文外,其餘應試科目均為選擇題
及非選擇題。
考試時間除國語文能力測驗至多一百分鐘外,其餘各應試科目時間至多八
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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