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一、為配合原住民族教育法之修正公布,配合修正授權依據之條次。 二、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原住民學生就讀高級中等 學校者,應補助其助學金,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者,應減免其學雜費; 其補助、減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教育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