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 百零三年八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修正第二項,增訂本次修正發布條文之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