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於原住民學生申請補助時,應就證明文件詳實審核,依補助金額抵繳 各項應繳費用;私立學校應於開學後三十日內造冊,並檢附學校統一收據 ,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撥補助,證明文件留校備查。
合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三條第一項之用語,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