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補習學校應於應屆結業生結業後,造具結業生或資格考驗及格學生 名冊,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各級進修補習學校應於應屆結業生結業前二個月,造具擬參加資格考驗 學生名冊,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參加資格考驗,但結業成績 不及格者,不得參加資格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