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措施所稱社會教育機構,指教育部所屬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國立
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國立海
洋科技博物館、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國家圖
書館、國立臺灣圖書館及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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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會教育機構之收費,應對六歲以上未滿十二歲兒童提供優惠措施,
對未滿六歲兒童予以免費優惠。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社會教育機構
依活動性質或經費成本,另定優惠措施或免費優惠者,不在此限:
(一)特展。
(二)專為兒童設置之設施。
(三)以編定座次對外售票。
(四)其他因展演內容不利於兒童身心健康,或因應營運需要,致兒童
不宜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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