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小學學生健康檢查方法
時間: 中華民國8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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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身高、體重檢查
一、身高及體重的測量應選用良好的身高計及體重計,並於施測前先將儀
    器予以校正。
二、身高之測量:
  (一)最好於每天固定的時段施測,最佳的量測時間為早上。
  (二)請學童赤足脫帽,背向量尺直立,兩足併攏,兩膝伸直,兩手自
        然下垂貼於體側,兩眼向前平視,使枕部、背部、臀部及腳踵均
        緊貼量尺。
  (三)調整身高計橫槓,使之平貼學童頭頂輕壓頭髮,保持橫槓與量尺
        垂直,並調整學童的頭部位置,使學童的之眼耳連線與身高計橫
        槓平行。
  (四)記錄量尺上的數值,以公分為單位。
三、體重之測量:請學童先脫去厚重的外衣、鞋子、安靜站立於體重計中
    央,待指針穩定後,記錄測量數值,以公斤為單位。

貳、視力及眼睛疾病的檢查
一、視力篩檢
  (一)視力表之規格
        1.標準的視力檢查表有藍道爾氏C字視力表(Landolt's C  Cha
          rt)和史奈侖氏E字視力表( Snellen's E Chart)。前者為
          公認之「萬國制」,記錄方式為小數點,如0‧一、0‧二、
          一‧0、一‧二等,較合乎國人習慣。一般學校使用之視力檢
          查表大多屬遠用者,測試距離為五公尺(C字表)或六公尺(
          E字表)。五公尺型的0‧一視標缺口大小應約有十五毫米,
          而六公尺型的0‧一視標缺口大小則約十八毫米。在學童視力
          檢查時,因為C字視力表對部份學童而言,會有表達上的困難
          ,E字視力表則無此顧慮。故建議視力表之設置規格宜以E字
          視力表為優先。
        2.視力檢查表的照明度,應有五百至七百米燭光(Lux )。檢查
          室的光線不可低於其十分之一,並注意受檢者之視野內最好不
          要有窗戶或其他太亮的光源。
        3.視力檢查表的掛置高度,以視標一‧0處與受檢者眼睛略同高
          即可。
  (二)視力檢查的步驟
        1.受檢者站在正確測試距離點(地面應有明確之記號)上,注視
          著視力表上的視標。
        2.以遮眼器(為避免傳染眼疾,宜用不透明白紙板,每人一片。
          亦可以受檢者之手掌遮眼,但要注意手之清潔,避免壓迫眼球
          ,並留心指縫是否闔緊)確實遮住一眼(先遮左眼,後遮右眼
          ),除提醒受檢者兩眼自然張開不須閉眼外,應監督其不可瞇
          眼、側頭或偷看等。
        3.請受檢者唸或比出檢查者所指之視標,可從最大視標(如0‧
          一)看起,一橫行接一橫行,直到確認被檢查者所能看到的最
          小視標時,其同一行的視標邊線部份所標示的視力值如0‧八
          ,即為受檢者的視力。同一行視標,大小一樣,而缺口方向不
          同時,有些學童較會比出上下左右缺口方向,較不會比斜口;
          有些則因散光因素而只能比出某個方向(例如上下)的缺口,
          而比不出另個方向(例如左右)的缺口,若有此種情況,檢查
          者要適時避免斜向缺口視標及更耐心檢查。檢查結果視力值的
          記錄一般建議採過半數過關原則,所謂過半數過關原則,舉例
          說明:一橫行視標有五個,當學童右眼受檢時0‧五那一橫行
          全對、0‧六那一橫行比對三個(過半數過關)、0‧七那一
          橫行比對二個(沒過半數,不過關),則該孩童右眼的視力值
          記錄為0‧六,即以比出過半數時最小橫行視標記錄為視力值
          。如果受檢者連視力表上最大的視標(如0‧一)都無法認出
          ,則可簡記為小於0‧一或0‧一以下。或者讓受檢者向視標
          前進,若在三公尺處才能看到0‧一的視標則其視力為0‧一
          ×五分之三(五公尺C)或0‧一×六分之三(六公尺E)。
        4.一般先檢查裸眼視力,再檢查矯正視力。
  (三)視力篩檢未達標準時,應通知家長帶往眼科醫師處詳細檢查,以
        確定視力不良之病因,並接受矯治。
二、色覺檢查(辨色力檢查)
    以石原氏綜合色盲檢查本,在自然光下請受檢者一一唸出各頁之數字
    。首頁均應可辨認,餘各頁若出現兩個或以上的錯誤,即表示辨色力
    有問題。
三、斜視(眼位)檢查
  (一)角膜光照反射法( Hirschberg Test)
        用手電筒照射受檢者的眼睛,最好能誘導他的眼睛注視燈光(注
        意不要太過強的光源)。通常我們都會在受檢者的黑眼珠(角膜
        )上看到燈光的反光點,正常人的反光點都會出現接近正中失浮
        。如果一眼的反光點在正中央,而另一眼不在正中央,則必須懷
        疑是否眼位不正(斜視)。眼科醫師檢查時,當然可由不在正中
        央的角膜反光位置知道是內斜、外斜或上斜。但確切的診斷有時
        仍須藉助其他方法幫忙判定。
  (二)交替遮眼法(Cover Test)
        使用一遮眼板,先遮住受檢者任一眼,要他注視著你的鼻子,很
        快的把遮眼板由一眼移到另一眼時,正常人的眼球是不會動(除
        非注意力不集中,隨便動)。假如受檢者專心注視,而遮眼板由
        一眼轉至另一眼時,其眼球需要移動才能固視,這表示有斜視。
        原理是,當你遮右眼時,被遮蓋的右眼假如有斜視,比如說是內
        斜視,則眼球一定偏內,當你遮眼板由右眼移到左眼時,右眼便
        由原來內偏的位置轉到中央來看,我們就可以看到他的眼球由內
        往中央跑;正常時眼球都在中央,交替遮眼時不會出現移動現象
        的。
  (三)立體圖檢查(國小一年級學生檢查)
        利用NTU 亂點立體圖可幫助檢側出內斜視或單眼嚴重弱視。 NTU
        立體圖每副共五張圖卡,其中四張正面為照相合成之點狀圖,每
        張的正確圖形答案都在卡片後面,而另一張為背面同時有四個幾
        何圖形的圖卡,供小朋友語言表達不清時指認用。測試時小朋友
        戴上左紅右藍的眼鏡,檢查者須將牌序抽亂,每次四張卡片都應
        洗牌後,請他說出亂點立體圖中隱藏著的幾何圖形,避免他用猜
        測做答,須連續答對五次才算通過,答錯的,要詳加指導後再重
        做,若連續錯兩次以上則疑似弱視。
  (四)屈光檢查
        即眼球屈折狀態檢查,為測定光線能否清晰地聚焦於網膜上。常
        見的屈光異常包括近視、遠視、散光等情形,客觀檢查目前大多
        利用所謂「電腦驗光」,但因小朋友眼球調視機能不穩定,其結
        果常不可靠。故需於受檢前半小時以睫狀肌麻痺劑(一般採用短
        效 Tropicamide),間隔五至十分鐘點眼兩次,再做檢查,才能
        確定小朋友是否真的有屈光異常現象。因睫狀肌麻痺後,無法看
        清近物,也有畏光現象,需要三、四小時才能恢復,級任導師應
        多加協助照顧學生。
  (五)眼瞼下垂(先天性)
        受檢者直視正前方,若上眼皮蓋住角膜高度的三分之一以上(或
        遮眼四毫米)者,即為眼瞼下垂。亦可使用小手電筒,正向照在
        眼球上,如果角膜的反射亮點和上眼瞼緣的距離祇有二毫米或以
        下時,即為眼瞼下垂。
  (六)睫毛倒插(下眼皮)
        用小手電筒照在下眼皮部位,請受檢者往下看,若內側睫毛和角
        膜有明顯接觸者即為睫毛倒插。
  (七)眼球震顫:眼球無法固定凝視,會不自主地振動。

參、聽力檢查
一、最理想的國小學童之聽力檢查篩檢方法是純音聽力檢查(pure- tone
    audiometry)及鼓室圖檢查(tympanometry),但礙於設備、人力及
    經費上的限制,也可以用音叉檢查法(tunning fork test )及錶響
    檢查法( watch-tick test)  為之。但在施行上述檢查法時,施測
    者應了解上述這些檢查的限制,對於高危險群及病史上有懷疑的個案
    ,應轉介做進一步的檢查。
二、屬於下列高危險群的學童,在學齡前若未曾經由耳鼻喉專科醫師檢查
    確定無聽力異常者,應建議學生接受標準的純音聽力檢查。
  (一)早產兒或出生時缺氧、需放置保溫箱。
  (二)母親懷孕時曾發生子宮內感染。
  (三)家族中有聽障幼兒。
  (四)頭頸部畸形。
  (五)出生時黃疸,需換血治療者。
  (六)曾患有其他可能影響聽力的疾病,如:腦膜炎、中耳炎等。
三、音叉聽力檢查及錶響聽力檢查應在安靜不受噪音干擾的場所依下面所
    述方法施行。
  (一)音叉聽力檢查:
        此檢查需準備512Hz的音叉一支。把音叉敲擊後放在學童額
        頭正中線上,詢問學童左右兩側中哪一側可以聽到較大的聲音。
        正常時聲音應在中央或左右相等,如有氣導障礙則偏向病側,有
        骨導障礙則偏向健側。
  (二)錶響聽力檢查:
        選一只會發出較大「滴答」聲響的手錶,施測時請學童先蓋著一
        邊耳朵,施測者在學童背後把手錶慢慢靠近學童的另一邊耳朵,
        請學童以舉手方式表達是否聽到滴答聲,重複三次都聽到算正常
        。以相同方式對另一耳施測。

肆、耳、鼻、喉科檢查
    需準備耳鏡、手電筒(或立燈)及壓舌板。
一、以視診及觸診檢查頭、臉部五官及頸部,觀察是否有任何畸形、淋巴
    腫大、扁桃腺腫大、耳膜破損或積水、不正常分泌或其他異常等。
二、構音檢查:請學童由一數到十,分辨其發音是否清晰。

伍、脊柱及胸廓檢查
一、請學童裸露背部,背向檢查者,雙腳併攏直立,兩手自然下垂於兩側
    ,兩眼平視正前方;檢查者觀察脊柱是否有側彎,兩肩是否等高,兩
    側肩胛骨位置是否對稱,兩側骼膌是否位於同一水平,左右兩側背部
    之皮膚摺皺是否對稱,左右上肢與身體間距離是否相同。
二、Adam前彎測驗
    請學童向前彎腰至九十度,兩臂下垂合掌,檢查者從背後及側面觀察
    學童的左右背部是否對稱等高,注意任何不對稱的隆起。

陸、胸部與腺砥檢查
一、胸廓及呼吸系統檢查
  (一)觀察胸部左右是否對稱,有無異常之突出或凹陷。
  (二)請學童作深呼吸,觀察胸廓活動是否正常。
  (三)以聽診器檢查是否有不正常之呼吸聲、鳴喘等。
二、心臟、脈搏及血壓檢查
  (一)接受檢查前宜先讓學童安靜約十分鐘,測量手腕部橈動脈脈搏一
        分鐘,記錄脈搏數,並注意是否有脈搏不規則的情況出現。
  (二)最好使學童仰臥,以視診觀察心尖搏動位置,以觸診檢查是否有
        不正常之震顫(thrill)或可觸覺之心音。以聽診器診察心尖、
        左胸骨沿、主動脈及肺動脈位置之心音,注意第一心音及第二心
        音之變化及是否有心雜音,以一到五級記錄心雜音強度,並描述
        心雜音之特徵及位置。
  (三)如應個別需要測量血壓時,可依下面方法施測:
        以指針式或水銀血壓計測量上臂肱動脈血壓,並應選擇適合學童
        上臂臂圍大小的壓脈帶。壓脈帶中充氣囊大小與上臂圍之配合方
        式請見下表:
┌─────────────────────────────┐
│  上臂圍 (上臂中段)           氣囊寬度        氣囊長度    │
│         (cm)                   (cm)            (cm)      │
│      6-15                       5               15       │
│     16-21                     8               21       │
│     22-26                    10               24       │
│     27-34                      13               30       │
└─────────────────────────────┘
        氣囊長度應可包圍約80%的上臂圍,寬度則不可超過上臂長度
        的2/3。施測時,把壓脈帶整齊包裹在上臂肘前窩以上約兩指
        寬之處,並置於與心臟同高的位置,令學童自然伸直手肘,放鬆
        手與前臂,以聽診器置於肘前窩內側,慢慢打氣至約140mm
        Hg或聽不到血管跳動聲音為止,然後慢
        慢放氣,以聽到 korotkoff  第一聲時之血壓為心縮壓,聲音完
        全消失時之血壓為心舒壓。
  (四)如有簡易之心電圖(具有I, aVf, V1及V6)或心音圖設備時,最
        好使用以輔助理學檢查之不足。
三、腺砥檢查
    最好使學童仰臥作腺砥之觸診及扣診,檢查是否有肝脾腫大及異常之
    隆起或腫塊等。

柒、生殖器官及疝氣之檢查
一、以視診及觸診檢查兩側腹股溝,看看是否有異常之腫塊及壓痛。
二、男學童另需檢查其生殖器官之發育程度及大小形狀,並觀察尿道出口
    是否有異常,包皮是否有異常及有無包莖等。請學童做蛙跳數下,以
    視診及觸診檢查陰囊是否有左右不對稱、腫塊、及睪丸是否有異常。

捌、四肢檢查
一、觀察學童四肢是否相稱,有無畸形。
二、使學童兩手水平前伸,作蹲下起立、兩腿輪流單腳站立、以腳尖站立
    及以腳跟站立等動作,觀察下肢肌力及平衡。

玖、皮膚檢查
一、檢查頭皮及頭髮是否有頭癬及頭蝨感染。
二、檢查皮膚是否有疥瘡、癬、疣等傳染性感染。
三、檢查是否有紫斑或異常性瘀青。

拾、口腔檢查
一、齲齒檢查之工具與設備
    齲齒檢查之工具與設備包括:探針、口鏡、鑷子、燈光、酒精棉球、
    手套、X光或可見光設備、檢查記錄表及檢查桌椅等項。依世界衛生
    組織之規定,探針應以23號最理想,由於針尖細長並呈C型,故最
    適合探測鄰接面及咬合面之溝隙及窩洞。口鏡則應表面清晰不起霧,
    無刮紋為宜,不論是放大或平光鏡面均可採用;鑷子可作輔助檢查之
    用。以上三種工具分為不鏽鋼製或拋棄式兩種,兩者雖均可採用,但
    由於檢查者習慣、器械重量感與精確度不同,仍以不鏽鋼製之檢查工
    具較佳,但需特別注意無菌操作的要求;光線應以牙科椅聚光燈為最
    佳,但於非診療環境中檢查時,宜以一般檯燈或燈具以補自然光之不
    足。並視需要以消毒酒精棉球去除鏡面起霧及唾液;檢查時以戴手套
    為宜,並視需要更換。
二、齲齒檢查標準之標準化
    齲蝕指數既無法藉可測量之工具或儀器而量化,目前又尚未發現較理
    想之指數以取代原有之齲齒指數,故如何進行齲蝕指數(DMFT index
    )之標準化,則是十分必要的理念與方法,換言之,每位檢查醫師均
    須經過嚴格的事前訓練。以校正檢查者本身或與其他檢查者間之信度
    ( intra-and inter-reliability)  。
三、齲齒檢查實施要點
    本檢查標準係依照美國國家牙醫研究中心、世界衛生組織及美國愛荷
    華大學所認定與使用之診斷標準(diagnosis criteria)。
  (一)檢查器械:除依前述項目準備外,探針應以23號為原則,過粗
        或彎曲度不同之探針都可能造成檢查結果的偏差。
  (二)牙齒位置與編號:依WHO及FDI使用之系統,即:恆牙依病
        人之右上第一象限為1,左上第二象限為2,左下第三象限為3
        ,右下第四象限為4,坎珠定為十位數。而牙齒由正中門牙、側
        門牙、犬齒、第一小臼齒、第二小臼齒、第一大臼齒、第二大臼
        齒及第三大臼齒分別序號為1並設定
        為個位數。故口腔中每一顆牙齒均有特定之編號,即將象限與序
        號組成兩位數的編號,例如右上正中之象限為 1,2,3,4,
        5,6,7,8(十位數),序號亦為1(個位數)組成,故該
        牙之編號為11,餘此類推,右上側門牙之編號為12,右上犬
        齒之編號為13……。(如下圖)
                      上顎 (maxillary)
       18 17 16 15 14 13 12 11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右 (R) ────────────┼────────────左 (L)
       48 47 46 45 44 43 42 41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下顎 (mandibular)
        如為乳牙,則將第一象限定為5,第二象限定為6,第三象限定
        為7,第四象限定為8,則可與恆牙區別,亦設定為十位數,而
        乳牙之正中門牙、側門牙、犬齒、第一臼齒、第二臼齒之序號分
        別為1,2,3,4,5,並設定為個位數。其由十位數與個位
        數組成之乳牙編號分別如下圖所示:
                       上顎 (maxillary)
              55 54 53 52 51│ 61 62 63 64 65
右 (R)  ─────────┼───────── 左 (L)
              85 84 83 82 81│ 71 72 73 74 75
                       下顎 (mandibular)
  (三)檢查之順序:原則上依順時鐘方向繞一周,即先由第一象限開始
        ,依序檢查第二、三、四象限,就牙齒而言,則先由中門齒開始
        ,依順序向後方檢查,乳牙亦相同。
  (四)齲齒檢查記錄標準與代號
        1.齲蝕( dacay)  :代號C
         (1)小窩溝裂病灶( pit and  fissure lesion):此類病灶不
            論發生在咬合面、頰側或舌側面,只要以號探針施以中度
            且穩定(firm)力量插入蛀洞內,如有被卡住(explorer c
            atch)的感覺,並符合下列一項或兩項條件者,才能診斷為
            齲蝕( decay)  。
            A.浩洞底部有鬆軟的感覺。
            B.蛀洞附近或完整牙面之下層有因去礦化(demineralizati
              on)而產生不明現象( opacity)  。
         (2)頰及舌側平滑面病灶:此類病灶除發現有脫鈣或小白點狀去
            礦化現象外,尚應藉觸覺檢查(tactile detection method
            ),即以探針刺入或刮去牙表面小白點處,如有軟化破損現
            象即為蛀蝕,否則仍應以完整( sound)記錄之。
         (3)鄰接面病灶:如鄰接之牙齒是缺牙或尚未萌發,則該面可
            以直接目視或以23探針檢查,其診斷標準與頰舌側平滑面
            相同。
            A.前牙:可藉透光度( transillumination)  輔助作前牙
              鄰接面病灶之檢查,即將口鏡置於舌或顎側,利用投射光
              源自鏡面反射到牙齒鄰接面(亦可利用可見光),如該位
              置出現暗影(shadow)或失去原有的半透明度(transluc
              ency)則可診斷出鄰接面齲齒,但若能以探針穿破牙釉質
              表面,則更可確定其存在。
            B.後牙:單靠目視或透光度尚不足以作為齲齒存在之依據(
              除非有十分明顯之暗影出現),進一步尚需以23號探針
              插入病灶才能證實齲齒現象。
        2.缺牙( missing):代號X
          齲蝕指數(DMFT index)是記錄過去齲蝕經驗之指數,因此它
          必須是因齲齒而拔掉之恆牙,才能記錄為缺牙(M),當然缺
          牙尚有其他非齲齒造成之原因,如外傷、矯正、牙周病、贅生
          牙或其他非病理因素,此種原因所導致之拔牙皆不能計入“M
          ”項內(如換牙 natural exfoliation)。另外如先天性缺牙
          或尚未萌茁之牙亦不能計入“M”項內。
        3.填補(filled):代號△
          凡因齲齒而作之填補(或充填)的記錄為“△”,不論是暫時
          性充填或永久性充填,亦不論其復形體( restoration)  之
          好壞,當然亦不論復形體之材質如何。但如係為美觀、外傷、
          先天性發育不良或畸形之牙齒所作之復形體則不歸“△”項內
          ,已有填補物但卻有2。 caries 仍要登記為 caries 。
        4.待拔牙:代號/
          A凡是乳牙齲齒嚴重無法修復者稱之。
          B恆牙有膿瘍出現,並且合併degree2以上之搖動者稱之,如
            乳牙或恆牙只有動搖、無齲齒、無膿瘍者,不能稱為“待拔
            牙”。
          C牙齒之牙冠因齲齒而喪失只留下牙根者稱之。
  (五)齲齒檢查實施要點
        1.同一位置,如恆牙與乳牙同時存在時,以恆牙為檢查對象,但
          如恆牙先天性缺牙則可以乳牙為對象。
        2.當有贅生齒出現時,則需選擇一最正統位置之牙齒為檢查對象
          。並在其他的項目中註明“贅生齒”。
        3.牙冠的任何一部份露出牙齦,即算“萌茁”(eruption)。
        4.復形體(贗復體)斷裂或脫落,則記入代碼“△”項下,如有
          齲蝕發生於斷裂或脫落後,則記入代碼“C”項下。
        5.對於一些裝上矯正裝置之牙齒,其記分方式與未做矯正治療之
          牙齒相同。即依可看見的部位來做評估是否為齲蝕或健全。
        6.由於因齲蝕而做的金牙冠之牙齒,在DMFT index記錄為“△”
          ,所有後牙有牙套之牙齒(包括固定或活動式贗復體的橋墩牙
          ),均視為因齲齒而作之填補治療(filling )。至於前牙則
          應考慮是否由於齲齒,或是由於斷裂、畸形、美觀等因素而致
          ,如為後者原因,則以“完整”( sound)  代碼記錄之。
        7.畸形牙或發育不全之牙齒,亦視為正常牙記錄之,如已作復形
          (填補或贗復)畸,即使是金牙冠套,亦需記錄“完整”。
        8.失活牙齒( non-vital tooth)  與活性牙齒記錄方式是相同
          的,如失活牙齒僅作根管充填治療,而非齲齒因素,則該牙應
          視為“完整”( sound)  。
        9.牙齒如有色素沈積(不論是食物、飲料、菸或檳榔),則不計
          為齲齒。
       10.缺失之乳牙常無法正確判斷是否為齲齒因素而拔除或是換牙造
          成,故均記為“脫落”(即牙齒狀況項下代碼0)。其他“d
          ”及“f”記分方式與恆牙同。
四、其他檢查項目
    口腔衛生不良、牙結石、牙周病、咬合不正及其他(如有顎裂者、腫
    瘤、腫塊、舌唇繫帶過長、結牙等硬組織,軟組織之病變)應另行記
    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