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商務仲裁協會組織及仲裁費用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8年3月3日

編章節條文

第一章   總則
本規則依商務仲裁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商務仲裁協會組織、仲裁人登記及仲裁費用,依本規則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