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向本會聲請仲裁者,應預繳仲裁費,並檢附左列文件: 一、仲裁聲請書,並按仲裁人及他造人數計算之繕本。 二、載有仲裁條款之契約或仲裁契約。 三、如有委任代理人者,其委任書。 四、如已選定仲裁人者,其載有仲裁人姓名、住所或居所之選定書及仲 裁人之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