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國仲裁協會仲裁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0月16日

條文關聯

  當事人之一方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於詢問期日或調查時到場者,
  不影響仲裁程序。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