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國仲裁協會仲裁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0月16日

條文關聯

  當事人得以書面委任代理人到場陳述。委任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國
  駐外單位之認證;未即取得認證者,仲裁庭得限期使其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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