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01
人,瀏覽人次:
82520927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商務仲裁協會調解涉外貿易糾紛程序及費用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8年3月3日
條文關聯
第六條
當事人應共同選定仲裁人一人或各選定一人,進行調解。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