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新竹看守所95年度才藝舍坊實施計劃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11月10日

所有條文

一、依據
    法務部94年 7月22日法矯字第0940901935號函,作業、技能訓練計教
    化主管人員業務研討會議題第 1案內容辦理。

二、目的
    才藝舍坊之設置、實施,在發掘收容人特珠專才,並就既有專才之再
    教育及深造。期能增進專業知能,並藉以重建出監後之生涯規劃、適
    於社會生活,避免再次犯罪,落實更生之效能。
    本所積極商請「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新竹分會」延聘專業師資,
    開辦系列【軟筆藝術】相關班別之才藝舍坊,期能落實一監所一特色
    之教化目標。
    另為發掘及增進本所收容少年之才藝及技藝,落實少年教育計畫之實
    施。強化少年教育進度之效能,除預定班別期間外,針對收容少年賡
    續辦理是項短期技藝訓練教育之實施。

三、計畫內容
  (一)參加對象:
        1.本所具有特珠專長及習藝興趣之受刑人。
        2.少年觀護所收容少年。
        3.每一班別約15至20人。
  (二)上課地點及戒護:集中於少觀所教室上課,並由少觀所日勤主管
        負責戒護。
  (三)上課時間:95年度起每週週一下午 2時至 4時。
  (四)預定班別:95年度預計開設漫畫班、書法班、國畫山水初級班及
        國畫山水進階班等 4個班別。
        1.漫畫班:本班別上課為期 2個月(自95年 3月至95年 4月止)
          ,每週一上課一次(下午 2時至 4時),每次上課 2小時共計
          16小時。集中於少觀所教室進修並成品製作。
        2.書法班:本班別上課為期 2個月(自95年 6月至95年 7月止)
          ,每週一上課一次(下午 2時至 4時),每次上課 2小時共計
          16小時。集中於少觀所教室進修並成品製作。
         (1)國畫山水初級班:本班別上課為期 2個月(自95年 8月至95
            年 9月止),每週一上課一次(下午 2時至 4時),每次上
            課 2小時共計16小時。集中於少觀所教室進修並成品製作。
         (2)國畫山水進階班:本班別上課為期 2個月(自95年11月至95
            年12月止),每週一上課一次(下午 2時至 4時),每次上
            課 2小時共計16小時。集中於少觀所教室進修並成品製作。
  (五)師資及經費:
        1.由「財團法人更生保護會新竹分會」延聘「石虎畫室」石虎老
          師蒞所授課及各項教材、工具經費之支援。
        2.由具特殊專長收容人,相互傳授;研習技藝,以增進技能。
  (六)課程內容:課程進度、內容由授課老師自行訂定。
  (七)才藝成品擬展示陳列於本所「作業、教化成品陳列室」。

四、本計畫經所務會議審查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