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12月15日

條文關聯

  儲油設備與外界相鄰應設地界圍牆,高度應在一點八公尺以上。但設在
  山區或海邊者得視地形需要設置隔離設施,不設地界圍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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