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K書中心防疫管理措施指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8日

所有條文

壹、 K書中心應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相關防疫
    規範辦理,並遵守本管理措施之規範,據以營業。
    一、顧客進場管理
        (一)營業時間內,每個小時定期巡邏及清潔消毒,落實管理。
        (二)落實顧客衛生防護措施(全程佩戴口罩,入口處量體溫、
              噴酒精或提供乾洗手液,使用場域座位提供酒精或乾洗手
              液供顧客自行使用,前一位顧客使用後須清潔消毒座位,
              方可提供下一位顧客使用),發燒或有上呼吸道症狀之顧
              客禁止進入。讀書場所內禁止飲食,如有設置用餐區則請
              依照衛福部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辦理。
        (三)場所內須有監視器,從業人員如發現有違反防疫行為時,
              應立即進行處理。
    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一)從業人員每日量測體溫及監測健康狀況。
        (二)從業人員出現發燒或其他疑似COVID-19症狀,應儘速就醫
              接受評估及處置。建議安裝「臺灣社交距離App」。
    三、從業人員衛生行為
        從業人員應佩戴口罩、勤洗手。加強防疫教育訓練,內化防疫行
        為。
    四、場所環境清潔消毒
        維持環境良好通風,定時執行營業環境(含廁所)清潔及消毒,
        並確實記錄執行情形。

貳、場所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
    業者平時應加強日常管理,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有COVID-19確診病
    例為該場所從業人員或曾至該場所消費者,應配合疫情調查及防疫作
    為。

參、裁罰規範
    地方政府查核違反防疫措施者,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規裁罰之
    。

肆、其他規範
    本指引內容倘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修正時,則遵照該中心公布
    之防疫措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