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112年度經濟部輔導中小企業出口拓銷申請須知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4月17日

所有條文

一、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依據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
    濟成果特別條例第3條第5款及經濟部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辦
    法第 7條規定,為協助中小企業因應國際訂單減少之衝擊及淨零碳排
    趨勢,推動中小企業智慧化、低碳化轉型升級,以提升業者數位行銷
    能力,及符合國際減碳規範,強化出口拓銷,特訂定本申請須知。

二、本申請須知所需經費,由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
    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支應。

三、本部就本申請須知所定申請案之受理、審查、核定、查核、撥付、追
    回輔導款或輔導利益及其他相關事項,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
    易發展協會(下稱執行單位)執行之。

四、申請資格:
    (一)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業者:指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
          記,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
          00人之事業。
    (二)已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之規定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
    (三)申請日前1年內未受停止輸出、輸入或輸出入貨品處分者。
    (四)企業之資本組成不得含陸資。
    (五)受輔導之出口產品須為臺灣產製。
    (六)企業所使用之品牌或產品,須符合我國商標、專利及著作權等
          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

五、輔導內容
    (一)輔導中小企業運用智慧科技行銷:
          1.申請受理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或經費用罄之日
            為止(經費用罄時於專案網站揭露,並得提前公告停止受理
            )。申請人應於截止受理日期當日下午12時前完成線上填寫
            。
          2.輔導經費:提供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之等值服務。
          3.輔導方案:
            為發展企業專屬智慧推薦服務,運用演算機制判斷買主需求
            ,及客製化推薦產品到買主所瀏覽網頁,以精準曝光提升產
            品商機,提供下列數位行銷輔導服務,由企業視需求,選擇
            1項輔導方案:
           (1)智慧AI銷售員:運用AI技術為企業產品快速自動生成廣編
              文稿,智慧化生成影片行銷素材。
           (2)自動化廣告投放:提供企業國外客戶瀏覽網站數據,並連
              結廣告投放機制,企業可自行快速設定投放廣告。
           (3)智慧直播:直播搭配線上AI即時翻譯服務,企業可以中文
              介紹產品,買主可選擇自己母語,由系統提供字幕即時翻
              譯。
          4.申請程序:
           (1)採線上申請,企業應透過專案網站向執行單位提出申請;
              企業提出申請時,視為同意執行單位將通知依電子簽章法
              相關規定發送至企業指定之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信箱,並
              於發送時發生效力。
           (2)申請資格四(一)至(三),由執行單位查核確認,申請
              資格四(四)至(六)由企業於線上申請專案網站欄位勾
              選切結確認;企業於線上申請專案網站所填寫及勾選之資
              料均應為真實。
           (3)未依本申請須知規定申請者,得不予受理;經審查如需補
              正者,得要求限期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得駁
              回申請。
          5.審查及核定:
           (1)以線上審查為原則,經審查合格者,由執行單位以電子郵
              件通知。
           (2)企業選定輔導方案並經核定後,不得要求取消或變更,應
              配合方案之執行。
    (二)輔導中小企業建構數位能力開發海外客戶:
          1.申請受理期間:
           (1)數位能力診斷及諮詢:自本部公告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申請人應於截止受理日期當日下午12時前完成線上填寫
              。
           (2)深度輔導:企業參與數位能力診斷及諮詢後即可申請報名
              ,名額計70家,依繳款簽約順序額滿為止,或至112年7月
              31日止(額滿時於專案網站登入頁面揭露,並得提前公告
              停止受理)。
          2.輔導經費:本輔導案提供總值 150萬元之等值服務,其中本
            部輔導款120萬元,企業須支應分攤款30萬元。
          3.輔導方案:
           (1)數位能力診斷及諮詢:
              結合專家透過講座及個案諮詢服務,協助檢視企業開發買
              主作法,英文網頁、英文社群、英文內容、流程友善性等
              ,並提供優化建議。
           (2)深度輔導內容包括:
              I.英文素材規劃及產製
                i.企業形象影片1支
               ii.產品影片1支
              iii.英文社群貼文12篇及圖片素材
             II.數位投放
                i.英文社群宣傳規劃與廣告投放
               ii.搜尋引擎關鍵字投放
            III.系統導入
                i.數位行銷系統1年使用權
               ii.線上通訊會議軟體1年使用權
             IV.訓練課程
                i.英文社群文案撰寫
               ii.數位行銷系統操作使用及自動化行銷
              iii.英文社群廣告投放
               iv.搜尋引擎關鍵字投放
              V.線上媒合洽談3場
          4.申請程序:
           (1)採線上申請,企業應透過專案網站向執行單位提出申請;
              企業提出申請時,視為同意執行單位將通知依電子簽章法
              相關規定發送至企業指定之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信箱,並
              於發送時發生效力。
           (2)申請資格四(一)至(三),由執行單位查核確認,申請
              資格四(四)至(六)由企業於專案網站欄位勾選切結確
              認;企業於專案網站所填寫及勾選之資料均應為真實。
           (3)未依本申請須知規定檢附申請文件、文件缺漏,係屬文件
              不齊備,得不予受理;經審查如需補正者,得要求限期補
              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得駁回申請。
          5.審查及核定:
           (1)數位能力診斷及諮詢:以線上審查為原則,經審查合格者
              ,由執行單位以電子郵件通知。
           (2)深度輔導:
              I.企業參與數位能力診斷及諮詢後即可申請報名。
             II.以線上審查為原則,經審查合格者,由執行單位以電子
                郵件通知簽約並繳交企業分攤款。
            III.名額共70家,依繳款簽約順序額滿為止。
           (3)經執行單位通知核定深度輔導之企業,應完成與執行單位
              簽訂合約並繳交企業分攤款30萬元,未於通知期限內繳交
              分攤款或簽約者,應廢止原輔導核定。
    (三)輔導中小企業提升出口產品低碳包裝設計能力:
          1.申請受理期間:自本部公告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或經費用罄
            之日止。(經費用罄時於專案網站登入頁面揭露,並得提前
            公告停止受理)。申請人應於截止受理日期當日下午12時前
            完成線上填寫。
          2.輔導經費:每件輔導案提供總值40萬元之等值服務,其中本
            部輔導款為34萬元,企業須支應分攤款6萬元。
          3.輔導方案:
           (1)協助企業進行出口產品之減碳包裝設計輔導,以包裝設計
              為核心工作,依個別企業需求給予輔導,包含包裝外盒、
              內盒設計、瓶罐標貼/籤、包裝袋、包裝結構、緩衝材料
              、單體包裝、運輸包裝等。
           (2)透過導入減塑、減量包裝、循環利用包材、延長包材使用
              週期、導入數位化等減碳概念,應用於產品之包裝設計,
              使符合國際環境永續趨勢及產品價值創新。
           (3)每件輔導案執行期間為3個月,自簽約後起算。
          4.申請程序:
           (1)採線上申請,企業應透過專案網站向執行單位提出申請;
              企業提出申請時,視為同意執行單位將通知依電子簽章法
              相關規定發送至企業指定之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信箱,並
              於發送時發生效力。
           (2)申請資格四(一)至(三),由執行單位查核確認,申請
              資格第四(四)至(六)由企業於專案網站欄位勾選切結
              確認;企業於專案網站所填寫及勾選之資料均應為真實。
           (3)未依本申請須知規定檢附申請文件、文件缺漏,係屬文件
              不齊備,得不予受理;經審查如需補正者,得要求限期補
              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得駁回申請。
          5.審查及核定:
           (1)以線上審查為原則,經審查合格者,由執行單位以電子郵
              件通知。
           (2)經執行單位通知參與本輔導案之企業,應完成與執行單位
              簽訂合約並繳交企業分攤款 6萬元,未於通知期限內繳交
              分攤款或簽約者,應廢止原輔導核定。
           (3)企業選定輔導方案並經核定後,不得要求取消或變更,應
              配合方案之執行。

六、企業應配合事項:
    (一)配合訪視查核作業,提供相關資料。
    (二)配合舉辦之相關推廣活動或出席會議,並提供相關協助。
    (三)配合將成果提供予推廣宣傳或應用於其他非營利目的之各式文
          宣、網站。

七、申請企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執行單位得駁回申請,已獲輔導者
    ,執行單位得停止輔導,並得視情節輕重追回企業所受利益之全部或
    一部:
    (一)於輔導期間解散、歇業。
    (二)申請文件有虛偽、隱匿等不實情事。
    (三)未配合進行查核。
    (四)違反本申請須知規定之配合或同意事項。
    (五)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且情節重大。
    (六)其他有不符合本申請須知規定之情事。

八、本申請須知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本部解釋之。

九、專案網站及客服窗口:
    (一)輔導中小企業運用智慧科技行銷:
          1.專案網站:https://digitalcommerce.taiwantrade.com/ai
            .html
          2.客服窗口:免付費專線:0800-506-088
    (二)輔導中小企業建構數位能力開發海外客戶:
          1.專案網站:https://innovation.taitra.org.tw/pro2023
          2.客服窗口:
            E-mail:IndustryMarketingTeam@taitra.org.tw
            電話:02-2725-5200分機73604陳小姐
    (三)輔導中小企業提升出口產品低碳包裝設計能力:
          1.專案網站:https://events.taiwantrade.com/greenpack
          2.客服窗口:
            E-mail:lcchen@taitra.org.tw
            電話:02-2725-5200分機1217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