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為獎勵本條例所定觀光遊憩重大設施之興建、營運,必要 時,得委託其他行政機關為之。 受託機關辦理前項委託事項,其甄審委員會之設置及甄審作業程序,準 用交通部民間投資交通建設案件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