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3月31日

條文關聯

各級政府對於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人員應給予適當獎勵。
前項獎勵方式及預算由各級政府依其權責分別定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