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343
人,瀏覽人次:
82832723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船舶登記法
時間:
中華民國064年06月05日
條文關聯
第五十六條
登記權利人因登記義務人蹤跡不明,不能共同為註銷登記之申請時,登 記權利人得申請主管機關,酌定相當期間公告之;公告期滿後,得僅由 登記權利人申請註銷登記。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